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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2015年县本级决算和全县总决算情况报告(附件一)
发表时间:2016-10-28

滦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县本级决算和全县总决算情况报告

--2016年10月28日在滦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6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杨庆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县本级和全县总决算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2015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报经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执行。在预算执行中,受宏观调控及国家新出台支出政策影响,收支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报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批准,收支预算做了相应调整。年末时上级又下达了部分专款和扣款,对此全县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做了调整,在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已经汇报了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据此,9月份市财政局对我县2015年全县收支决算做出批复,具体情况是:

一、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批准2015年县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49,683万元调整为37,833万元,财政收入决算完成39,66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5%,同比下降39%。

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批准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149,616万元调整为309,814万元,决算支出完成295,96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同比增加39%。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置换债券87,496万元。

从平衡情况看,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95,562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收入39,662万元,乡镇上解6,9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7,27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6,660万元、上年结余1,743万元、调入资金3,237万元。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95,562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支出207,353万元、上解支出1,08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7,4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8万元。本年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市扣承德国润立德农牧有限公司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本息399万元、上级要求增设稳定调节基金5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批准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97,075万元调整为60,124万元,决算完成65,29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9%,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3,3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8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608万元、上年结余84万元。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批准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97,075万元调整为60,124万元,决算支出65,29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9%,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2,4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60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批准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预算26,997万元,收入决算28,7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5%;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批准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整预算23,708万元,决算支出预算21,6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3,32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我县8户国有企业基本上属于零利润或亏损状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据为零,与预算一致。

二、2015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3,253万元调整为64,514万元,收入决算完成65,08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同比下降26%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164,388万元调整为324,586万元,决算支出完成313,99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同比增长36%。

平衡情况:按市财政局批复我县决算中有关决算项目计算,2015年全县地方决算收入313,99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65,080万元、返还性收入5,9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8,6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2,66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6,660万元、上年结余1,743万元、调入资金3,237万元。本年决算支出314,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782万元、上解支出1,08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7,4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8万元。本年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市扣承德国润立德农牧有限公司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本息399万元、上级要求增设稳定调节基金5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与县本级收支决算相同。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与县本级收支决算相同。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与县本级收支决算相同。

三、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5年上级对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47,271万元:(1)返还性收入5,941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3,622万元、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33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984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68,667万元,其中:体制补助4,97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6,399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2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958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04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946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3,20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3,31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6,05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95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14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8,473万元、结算和其他补助2,975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72,663万元;。 

2015年上级对我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2,288万元。 

四、2015年财政运行总体情况

2015年,我县认真落实新的预算法,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抓开源、控节流,财政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对经济下行对收入的不利影响,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加强税源管控。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推进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做到了应收尽收。二是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全县“三公”经费下降27%,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37%。重点把好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两道关口,全年审减节约资金15,486万元。三是全力外联引资。准确把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工资性转移支付、大气污染防治等政策走势,积极向上汇报,全年争取到位上级无偿资金147,271万元;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9,164万元、置换债券117,106万元,年节约融资成本约1,550万元,极大提高了财政支撑力。

()重调控、促转型,发展质量实现稳中趋好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多方筹集调度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6,666万元,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交客运枢纽、政务审批中心、山戎文化公园、一中新校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大力拓展融资渠道。筹措资金2,000万元,组建滦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争取到位金融机构贷款4.5亿元,确保了教育、交通、棚户区改造等基础项目开工建设。利用财政间歇资金5,000万元,放大担保规模,帮助53户困难企业申请到位银行贷款2.14亿元。三是扶持企业创新发展。拨付资金2,097万元,支持龙宇热力、京缘食用菌、滦泰页岩砖、金科科技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步伐。投入资金2,814万元,支持电子商务、生物质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等项目建设,促进新兴产业落地发展。筹措资金1,539万元,保障了淘汰落后产能、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及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等工作顺利推进。

()优结构、补短板,民生获得感实现持续提升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18.4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2%。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49,364万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保障了学前教育高中及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农林水事务支出43,501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产业化项目,保障了农业开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及扶贫攻坚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拨付涉农补贴11,859万元,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11万元,全面落实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等补助提标政策。支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四是支持医疗卫生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支出25,198万元,确保了基层卫生机构正常经费需求及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离休老干部医药费得到有效保障。五是支持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支出19,268万元,支持水源涵养、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整治等工程建设,有效保障了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成功。

()强机制、提绩效,财政改革实现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深化财政改革部署积极探索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二是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三是全面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43,638万元,其中收回部门结余资金2,528万元,有效减少资金沉淀。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构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认真做好公车改革测算摸底等相关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全面推进,完成县城绿化养护、道路保洁、技能培训等15项公共服务事项公开采购,采购金额达3,800万元,占年度公共服务资金的30%以上。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对全县重点项目资金实行即时跟踪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和绩效评价,保证了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全县决算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实现的,全县财政运行受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增支等诸多因素影响,仍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方面,财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职能作用有待加强,税收主要依赖黑色金属采选,结构单一,经济结构尚需多元优化;支出方面,工资、津补贴提标、农村合作医疗、养老制度改革等民生类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要清醒把握,主动应对,努力通过深化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健全财政职能逐步加以解决,确保2016年各项财政任务圆满完成。